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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办理离婚的具体程序和步骤

    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7-10-11


     一、当事人自愿离婚,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,解除夫妻关系。


      二、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,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:

      1、双方户口证明;

      2、双方居民身份证;

      3、所在单位、村(居)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;

      4、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;

      5、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;

      6、离婚协议书。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,表示子女抚养教育、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、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,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。

      三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,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,并注销结婚证,当事人取得离婚证,即解除夫妻关系。

      四、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,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

      五、收费标准:工本费2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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