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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(一审公诉案件用)

    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7-10-10


    ××××人民法院
     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
      (一审公诉案件用)

      (××××)×刑初字第××号

      公诉机关××××人民检察院。

     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(被害人)……(写明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日、民族、籍贯、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、住址等)。

      被告人……(写明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日、民族、籍贯、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、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,现在何处)。

      辩护人……(写明姓名、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)。

      ××××人民检察院于××××年××月××日以被告人×××犯××罪,向本院提起公诉;在诉讼过程中,被害人×××又以要求被告人×××赔偿经济损失为由,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。本院受理后,依法组成合议庭(或由审判员×××独任审判),公开(或不公开)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合并审理,×××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(或员)×××出庭支持公诉,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(被害人)×××及其××代理人×××、被告人×××及其辩护人×××、证人×××等到庭参加诉讼。本案现已审理终结。

      ……(首先概述检察院指控的基本内容,并简述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起诉的民事内容;其次写明被告人供认、辩解和辩护人辩护的要点)。

      经审理查明,……(除详写法院认定的事实、情节和证据外,还应写明由于被告人的行为造成被害人直接经济损失的事实。如果控、辩双方或一方对事实有异议,应予分析否定。在认定事实时,不但要具体列举证据,而且要通过对主要证据的分析论证,来说明本判决认定的事实的正确性)。

      本院认为,……〔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、情节和法律规定,除论证被告人是否犯罪、犯什么罪,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外,还应论证被告人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应否负民事赔偿责任(一案多人的还应分清各被告人的地位、作用及其刑事和民事责任),应该从宽或从严处理。对于控、辩双方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和理由,应当有分析地表示采纳或予以批驳〕。依照……(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)的规定,判决如下:

      ……〔写明判决结果。分四种情况:

      第一、被告人构成犯罪并应赔偿经济损失的,表述的:

      “一、被告人×××犯××罪,……(写明判处的刑罚或者免予刑事处分);

      二、被告人×××赔偿被害人×××……(写明赔偿的金额和支付日期)。”

      第二、被告人构成犯罪,但不赔偿经济损失的,表述为:

      “一、被告人×××犯××罪,……(写明判处的刑罚或者免予刑事处分);

      二、被告人×××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(或免予赔偿经济损失)。”

      第三、被告人不构成犯罪但应赔偿经济损失的,表述为:

      “一、被告人×××无罪;

      二、被告人×××赔偿……(写明受偿人的姓名以及赔偿的金额和支付日期)。”

      第四、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又不赔偿经济损失的,表述为:

      “一、被告人×××无罪;

      二、被告人×××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”〕

      如不服本判决,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××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××××人民法院提出上诉。书面上诉的,应交上书状正本一份,副本×份。

      审判长×××
      审判员×××
      审判员×××

      ××××年××月××日
      (院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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